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电设备领域,具体的是一种机电设备零部件高效清洗机。
背景技术
机电零件清洗机,是一种利用超声波、有机溶剂等用来清洗零件的机器,但是现有技术中中小型超声波清洗机在清洗结束后,零部件表面会残留气泡以及铁屑杂质,导致工人需要对产品进行二次加工,并且残留的气泡等杂质容易沾染粉尘,影响零件的洁净度,无法对零件直接进行使用。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机电设备零部件高效清洗机。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机电设备零部件高效清洗机新型物料快速磨粉搅拌机,其结构包括控制台、机体、清洗槽、喷淋装置、烘干装置、滑动铰链、卡扣、滑轨、超声波发生器、换能器、排水管,所述控制台固定安装在机体的前端,所述机体两侧设有滑轨,所述滑动铰链与滑轨相连接,所述喷淋装置通过滑动铰链与机体相连接,所述烘干装置通过滑动铰链与机体相连接,所述超声波发生器固定在清洗槽下方,所述超声波发生器通过换能器与清洗槽相连接。
更进一步的,所述烘干装置主要由热管、强风机和排气口组成,所述强风机位于热管上端位置,所述排气口固定于烘干装置的中心位置。
更进一步的,所述喷淋装置主要由喷口、水管和水泵机组成,所述喷口通过水管与水泵机相连接。
更进一步的,所述喷淋装置与烘干装置均设有卡扣。
更进一步的,所述强风机设有八个,并且布于排气口的四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机体内的超声波发生器进行超声波清洗后,可使零部件在超声波清洗结束,通过喷淋装置上的喷口对零件表面的残留气泡与杂质进行去除,再由烘干装置上的强风机与热管对零件进行烘干处理,使零部件的表面保持洁净度,有效的提高了清理效果,并且在清洗后不宜于沾染粉尘杂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机电设备零部件高效清洗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机电设备零部件高效清洗机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烘干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喷淋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滑动铰链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控制台-1、机体-2、清洗槽-3、喷淋装置-4、烘干装置-5、滑动铰链-6、卡扣-7、滑轨-8、超声波发生器-9、换能器-10、排水管-11、喷口-41、水管-42、水泵机-43、热管-51、强风机-52、排气口-53。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实施例
如图1-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机电设备零部件高效清洗机,其结构包括控制台1、机体2、清洗槽3、喷淋装置4、烘干装置5、滑动铰链6、卡扣7、滑轨8、超声波发生器9、换能器10、排水管11,所述控制台1固定于机体2正前方,所述机体2两侧设有滑轨8,所述滑动铰链6与滑轨8相连接,所述喷淋装置4通过滑动铰链6与机体2相连接,所述烘干装置5通过滑动铰链6与机体2相连接,所述超声波发生器9固定在清洗槽3下方,所述超声波发生器9通过换能器10与清洗槽3相连接,所述烘干装置5主要由热管51、强风机52和排气口53组成,所述强风机52位于热管51上端位置,所述排气口53固定于烘干装置5的中心位置,所述喷淋装置4主要由喷口41、水管42和水泵机43组成,所述喷口41通过水管42与水泵机43相连接,所述喷淋装置4与烘干装置5均设有卡扣7,所述强风机52设有八个并且布于排气口53的四周。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做如下说明:
本装置通过将零部件放入清洗槽3内,利用超声波发生器9与换能器10配合对零部件进行清洗,待清洗结束后将喷淋装置4通过滑动铰链6拖动盖合到机体2上方,通过水泵机43和喷口41配合,对零部件进行高压冲洗随后污水顺着排水管11排出,随后将喷淋装置4拖动回工作前的位置,再将烘干装置5通过滑动铰链6拖动盖合到机体2上方,通过强风机52和热管51配合对零部件进行烘干处理,随后将喷淋装置4拖动回工作前的位置,将零部件取出来完成对零部件的清洗工作。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