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办公用品收纳盒。
背景技术
在日常的工作中免不了遇到诸多的办公用品,这些东西的合理安放是我们面对的现实问题,一般的收纳盒要么容量大小不合适,要么存取不方便,在使用时办公文具摆放也不方便,给使用者带来很多不便,因此需要一个方便收纳文件和办公文具的收纳盒。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办公用品收纳盒。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办公用品收纳盒,包括收纳盒本体,所述收纳盒本体中间处设置有挡板,所述挡板的右侧处设置有阶梯格子,所述收纳盒本体的下端处设置有抽屉,所述抽屉的中间处设置有抽屉把手,所述收纳盒本体左侧面设置有笔筒,所述笔筒的顶端面设置有小圆孔和大圆孔,所述笔筒右侧面设置有被连接扣。
优选地,所述收纳盒本体为木质结构,增加结构的稳定性。
优选地,所述抽屉设置有两个,可以存放更多的文件,保护重要文件不沾灰尘。
优选地,所述收纳盒本体左侧面底端处设置有连接扣,所述连接扣内部设置有连接凹槽,所述被连接扣设置在所述连接凹槽内,方便笔筒的拆卸。
优选地,所述小圆孔一共设置有十二个,所述大圆孔设置有一个,可以把笔插在圆孔内便于归纳,需要使用时在拿出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结构在使用的过程中东西存放方便,空间较大可以放更多的文件,同时还可以把办公文具归纳整齐,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左侧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连接扣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一端”、“另一端”、“外侧”、“上”、“内侧”、“水平”、“同轴”、“中央”、“端部”、“长度”、“外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套接”、“连接”、“贯穿”、“插接”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如图1-图4所示的一种办公用品收纳盒,包括收纳盒本体1,所述收纳盒本体1中间处设置有挡板2,所述挡板2的右侧处设置有阶梯格子3,所述收纳盒本体1的下端处设置有抽屉4,所述抽屉4的中间处设置有抽屉把手5,所述收纳盒本体1左侧面设置有笔筒8,所述笔筒8的顶端面设置有小圆孔9和大圆孔10,所述笔筒8右侧面设置有被连接扣6。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收纳盒本体1为木质结构,增加结构的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抽屉4设置有两个,可以存放更多的文件,保护重要文件不沾灰尘。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收纳盒本体1左侧面底端处设置有连接扣7,所述连接扣7内部设置有连接凹槽11,所述被连接扣6设置在所述连接凹槽11内,方便笔筒的拆卸。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小圆孔9一共设置有十二个,所述大圆孔10设置有一个,可以把笔插在圆孔内便于归纳,需要使用时在拿出来。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本结构可以存放较大的文件夹,阶梯格子处可以摆放小物件和笔记本之类的办公文具,抽屉里可以存放重要文件,方便需要时查找,收纳盒左侧面连接的笔盒是可以拆卸,方便笔盒的清洗。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结构在使用的过程中东西存放方便,空间较大可以放更多的文件,同时还可以把办公文具归纳整齐,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