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可防止误碰和盗用的新能源汽车用智能型充电桩。
背景技术
新能源汽车用型充电桩,是随着新能源汽车普及而产生的一种辅助充电设备,其可以为新能源汽车进行充电,一般分别公用充电桩和私人充电桩,其一般建设在公共停车场或私人停车场的地面上,方便车主为驾驶的新能源汽车进行充电。
但是现有的新能源汽车用型充电桩,在使用的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
1、现有的新能源汽车用型充电桩,一般是建设在地面上,此种安装方式,不仅占用停车场的有效面积,易发生被人盗用的问题;
2、现有的新能源汽车用型充电桩,在建设地面上时,易发生汽车与充电桩发生碰撞的作用,不利于对充电桩的保护。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防止误碰和盗用的新能源汽车用智能型充电桩,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提出的目前市场上的现有的新能源汽车用型充电桩,一般是建设在地面上,此种安装方式,不仅占用停车场的有效面积,易发生被人盗用的问题,且易发生汽车与充电桩发生碰撞的作用,不利于对充电桩保护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可防止误碰和盗用的新能源汽车用智能型充电桩,包括充电桩主体、安装座、防护门、充电枪、控制盒和锁孔,所述充电桩主体的顶部设置有安装座,且充电桩主体的前侧设置有防护门,并且防护门的下方设置有收纳筒,同时收纳筒的前侧设置有显示屏,所述充电桩主体的内部设置有安装板,且安装板的上方安装有控制盒,所述安装板的下方设置有电机,且电机的下端通过丝杆与连接架相连接,并且连接架的下端与第一升降部相连接,同时第一升降部的外侧通过滑块与收纳筒内侧的滑槽相连接,所述第一升降部的前侧开设有开口,且第一升降部的内部设置有第二升降部,并且第二升降部的顶部与第一升降部内部通过连接绳相连接,同时第二升降部的前侧设置有充电枪,所述第二升降部的下端设置有固定板,且固定板的底部中部设置有摄像头,并且摄像头两侧的固定板上设置有拉手,同时固定板上设置有锁孔,所述固定板的上方设置有密封垫,所述第一升降部上设置有线孔。
优选的,所述充电桩主体与收纳筒之间为一体成型结构,且充电桩主体的边长大于收纳筒的边长。
优选的,所述固定板的边长与收纳筒的边长相同,且固定板与第二升降部的下端为焊接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一升降部、收纳筒和第二升降部三者的中心在同一竖直直线上,且第一升降部和收纳筒的内部均为中空。
优选的,所述连接架焊接在第一升降部的顶部,且连接架的形状结构为倒置“凹”型结构。
优选的,所述滑块位于第一升降部的两侧,且滑块关于第一升降部的中心呈轴对称设置。
优选的,所述第二升降部与固定板之间互为垂直设置,且固定板的上方胶粘有密封垫,并且固定板通过锁孔与第一升降部相连接。
优选的,所述连接绳的长度小于第一升降部的长度,且连接绳的两端分别与第一升降部的内顶部和第二升降部的顶部相连接。
优选的,所述开口贯穿第一升降部的前臂,且开口的宽度大于充电枪宽度的两倍,并且开口的下端贯穿第一升降部底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可防止误碰和盗用的新能源汽车用智能型充电桩,将充电桩安装在墙顶或通过支架架设在停车场上部,不仅可减少对停车场地面的占用面积,又可防止被盗用的作用;
1、在收纳筒的内部设置有第一升降部,起到通过电机、丝杆和连接架控制第一升降部升降的作用,进而实现第一升降部带动第二升降部下降,方便车主使用充电枪,且在不使用时,收纳筒可对第一升降部和第二升降部进行保护;
2、在第一升降部上设置有开口,可在拉出第二升降部时,第二升降部带动充电枪从开口处拉出,有利于第二升降部的正常拉出,进而方便在电机损坏的情况下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可防止误碰和盗用的新能源汽车用智能型充电桩的充电桩主体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一种可防止误碰和盗用的新能源汽车用智能型充电桩的第一升降部伸出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一种可防止误碰和盗用的新能源汽车用智能型充电桩的第一升降部伸出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一种可防止误碰和盗用的新能源汽车用智能型充电桩的第二升降部伸出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一种可防止误碰和盗用的新能源汽车用智能型充电桩的连接架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发明一种可防止误碰和盗用的新能源汽车用智能型充电桩的密封垫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发明一种可防止误碰和盗用的新能源汽车用智能型充电桩的固定板仰视结构示意图;
图8为本发明一种可防止误碰和盗用的新能源汽车用智能型充电桩的图4中A点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中:1、充电桩主体;2、安装座;3、防护门;4、收纳筒;5、显示屏;6、固定板;7、摄像头;8、拉手;9、第一升降部;10、充电枪;11、安装板;12、控制盒;13、电机;14、丝杆;15、连接架;16、滑块;17、第二升降部;18、滑槽;19、线孔;20、密封垫;21、锁孔;22、连接绳;23、开口。
具体实施方式
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8,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可防止误碰和盗用的新能源汽车用智能型充电桩,包括充电桩主体1、安装座2、防护门3、收纳筒4、显示屏5、固定板6、摄像头7、拉手8、第一升降部9、充电枪10、安装板11、控制盒12、电机13、丝杆14、连接架15、滑块16、第二升降部17、滑槽18、线孔19、密封垫20、锁孔21、连接绳22和开口23,充电桩主体1的顶部设置有安装座2,且充电桩主体1的前侧设置有防护门3,并且防护门3的下方设置有收纳筒4,同时收纳筒4的前侧设置有显示屏5,充电桩主体1的内部设置有安装板11,且安装板11的上方安装有控制盒12,安装板11的下方设置有电机13,且电机13的下端通过丝杆14与连接架15相连接,并且连接架15的下端与第一升降部9相连接,同时第一升降部9的外侧通过滑块16与收纳筒4内侧的滑槽18相连接,第一升降部9的前侧开设有开口23,且第一升降部9的内部设置有第二升降部17,并且第二升降部17的顶部与第一升降部9内部通过连接绳22相连接,同时第二升降部17的前侧设置有充电枪10,第二升降部17的下端设置有固定板6,且固定板6的底部中部设置有摄像头7,并且摄像头7两侧的固定板6上设置有拉手8,同时固定板6上设置有锁孔21,固定板6的上方设置有密封垫20,第一升降部9上设置有线孔19。
充电桩主体1与收纳筒4之间为一体成型结构,且充电桩主体1的边长大于收纳筒4的边长,这样设置起到充电桩主体1和收纳筒4通过安装座2固定的作用,进而对充电桩主体1和收纳筒4进行稳定安装。
固定板6的边长与收纳筒4的边长相同,且固定板6与第二升降部17的下端为焊接连接,这样设置起到使固定板6与收纳筒4之间配合安装的作用,在第一升降部9和第二升降部17收纳时,固定板6与收纳筒4之间稳定接触。
第一升降部9、收纳筒4和第二升降部17三者的中心在同一竖直直线上,且第一升降部9和收纳筒4的内部均为中空,这样设置起到使第一升降部9和第二升降部17稳定的在收纳筒4内部保持竖直升降的作用,有利于第一升降部9和第二升降部17的下降打开。
连接架15焊接在第一升降部9的顶部,且连接架15的形状结构为倒置“凹”型结构,这样设置起到使第一升降部9通过连接架15与丝杆14连接的作用,进而实现电机13通过丝杆14和连接架15对第一升降部9高度的控制。
滑块16位于第一升降部9的两侧,且滑块16关于第一升降部9的中心呈轴对称设置,这样设置起到使第一升降部9在收纳筒4内部稳定滑动的作用,避免第一升降部9在升降时的晃动。
第二升降部17与固定板6之间互为垂直设置,且固定板6的上方胶粘有密封垫20,并且固定板6通过锁孔21与第一升降部9相连接,这样设置起到使固定板6与收纳筒4之间密封连接的作用,有利于对收纳筒4内部防水保护。
连接绳22的长度小于第一升降部9的长度,且连接绳22的两端分别与第一升降部9的内顶部和第二升降部17的顶部相连接,这样设置起到在拉出第二升降部17时,避免第二升降部17完全从第一升降部9内部拉出,有利于对第二升降部17进行限位。
开口23贯穿第一升降部9的前臂,且开口23的宽度大于充电枪10宽度的两倍,并且开口23的下端贯穿第一升降部9底部,这样设置起到在拉动第二升降部17时,第二升降部17带动充电枪10通过第一升降部9上的开口23移出。
工作原理:在使用该可防止误碰和盗用的新能源汽车用智能型充电桩时,如图1-3和图6所示,在车主需要使用充电桩主体1时,使用者可使用手机通过蓝牙控制充电桩主体1内部的控制盒12控制电机13启动,电机13带动丝杆14转动,丝杆14在与连接架15螺纹的咬合下向下移动,进而带动第一升降部9向下移动,即第一升降部9通过其两侧的滑块16在收纳筒4内侧的滑槽18内滑动,待第一升降部9下降完成后,使用者便可通过第一升降部9的开口23处将第二升降部17上的充电枪10取出,即可对新能源汽车进行充电;
如图1和4-8所示,当车主没有忘记带手机或手机没电时,车主可使用钥匙插进固定板6上的锁孔21内,进而将固定板6与第一升降部9的底部分离,此时,向下拉动拉手8,拉手8通过固定板6将第二升降部17从第一升降部9内部拉出,在第二升降部17拉出的同时,第二升降部17带动充电枪10从第一升降部9处的开口23处移出,第一升降部9内部的连接绳22可限制第二升降部17的拉出长度,即第二升降部17完全拉出,此时,车主便可使用充电枪10对新能源汽车进行充电,显示屏5可实现充电桩主体1的编号,摄像头7可实时对车辆进行监控。
本说明书中未作详细描述的内容属于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公知的现有技术,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