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研磨设备,具体是一种畜牧业用食品添加剂研磨添加设备。
背景技术
畜牧业,是利用畜禽等已经被人类驯化的动物,或者鹿、麝、狐、貂、水獭、鹌鹑等野生动物的生理机能,通过人工饲养、繁殖,使其将牧草和饲料等植物能转变为动物能,以取得肉、蛋、奶、羊毛、山羊绒、皮张、蚕丝和药材等畜产品的生产部门。区别于自给自足家畜饲养,畜牧业的主要特点是集中化、规模化、并以营利为生产目的。畜牧业是人类与自然界进行物质交换的极重要环节。
在养殖动物时当动物生病或者饮食上有缺陷就需要人为进行弥补,部分药物或添加剂可以直接混在食品中给动物喂食的,但是由于药品或者添加剂多为片状,需要将其粉碎混入食物中,现有方式是直接用物品捣碎,十分不便。为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提出了一种畜牧业用食品添加剂研磨添加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中提出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畜牧业用食品添加剂研磨添加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畜牧业用食品添加剂研磨添加设备,包括下研磨体,所述下研磨体底部开设有若干通孔,下研磨体右侧固定连接有下转把,下转把右端固定连接有扭簧,所述扭簧上方固定连接有上转把,上转把左端固定连接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上方固定连接有上固定架,固定板中部螺纹连接有转动压杆,转动压杆下端固定连接有转动研磨板,转动压杆上端与上固定架滑动连接,转动压杆中部固定连接有固定限位板,固定限位板位于固定板上方,所述固定限位板上方转动连接接有弹簧,弹簧套设于转动压杆外侧,所述弹簧上端与上固定架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转动研磨板下方固定连接有防滑凸起。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防滑凸起为圆形或菱形。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弹簧为不锈钢金属弹簧。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固定板为圆形,固定板外径大于下研磨体外径。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下研磨体与固定板均为不锈钢材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在使用时能够将添加剂进行充分的粉碎研磨,保证其与饲喂的食品能够充分混合,值得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畜牧业用食品添加剂研磨添加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畜牧业用食品添加剂研磨添加设备中防滑凸起的仰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下研磨体、2-通孔、3-下转把、4-扭簧、5-上转把、6-固定板、7-上固定架、8-转动压杆、9-转动研磨板、10-防滑凸起、11-固定限位板、12-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请参阅图1-2,一种畜牧业用食品添加剂研磨添加设备,包括下研磨体1,所述下研磨体1底部开设有若干通孔2,下研磨体1右侧固定连接有下转把3,下转把3右端固定连接有扭簧4,所述扭簧4上方固定连接有上转把5,上转把5左端固定连接有固定板6,所述固定板6上方固定连接有上固定架7,固定板6中部螺纹连接有转动压杆8,转动压杆8下端固定连接有转动研磨板9,转动压杆8上端与上固定架7滑动连接,转动压杆8中部固定连接有固定限位板11,固定限位板11位于固定板6上方,所述固定限位板11上方转动连接接有弹簧12,弹簧12套设于转动压杆8外侧,所述弹簧12上端与上固定架7固定连接;
使用时在下研磨体1内放入添加剂,然后转动上转把5,上转把5转动后带动固定板6下压与下研磨体1相配合,当转动研磨板9与添加剂接触后继续摁压上转把5,此时固定板6向下运动,带动转动压杆8转动,使得研磨板9在下压的同时转动将添加剂进行研磨,研磨后较小的颗粒就会从通孔2漏出进入饲料内,之后松开上转把5,反复多次进行摁压研磨即可将添加剂彻底研磨粉碎。
所述转动研磨板9下方固定连接有防滑凸起10。
所述防滑凸起10为圆形或菱形。
所述弹簧12为不锈钢金属弹簧。
所述固定板6为圆形,固定板6外径大于下研磨体1外径。
所述下研磨体1与固定板6均为不锈钢材质。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在下研磨体1内放入添加剂,然后转动上转把5,上转把5转动后带动固定板6下压与下研磨体1相配合,当转动研磨板9与添加剂接触后继续摁压上转把5,此时固定板6向下运动,带动转动压杆8转动,使得研磨板9在下压的同时转动将添加剂进行研磨,研磨后较小的颗粒就会从通孔2漏出进入饲料内,之后松开上转把5,反复多次进行摁压研磨即可将添加剂彻底研磨粉碎。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申请中直线运动转变为转动为现有技术的应用,结构优化以及合理的使用方式为本申请的创新点,其有效解决了没有较好的设备将添加剂进行研磨的问题。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